宿迁三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三台山衲田村西广场地块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台山衲田村西广场地块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项目编号:JSLX[2020]011号
1.3 项目规模:主要对广场地面铺砖、基层处理、广场照明及监控安装、雨水工程、新建车棚、原有车棚拆除等进行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4最高限价:1674192.87元。
1.5 工期:60日历天。
1.7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且造价审核结束后付清。
1.8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主要对广场地面铺砖、基层处理、广场照明及监控安装、雨水工程、新建车棚、原有车棚拆除等进行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三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9:00至2020年5月21日17:30。
5.2报名地点:宿迁市国泰广场3号楼赋能创业大厦3楼。
5.3投标文件获取方式:200元/份,上门购买、微信报名(售后不退);
5.4报名联系人:钟艳 联系电话:13951365044(微信同号)
5.5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开标时间:2020年5 月25日 下午15:00
6.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三台山大道与玉兰路交接处向东200米(宿迁市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指挥部)一楼会议室;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三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玉兰路 |
地 址:宿迁市国泰广场3号楼赋能创业大厦3楼 |
联系人:徐亚 |
联系人:钟艳 |
电 话:80986390 |
电 话:13951365044 |
邮 编:223800 |
邮 编:223800 |
E-mail:/ |
E-mail:mq13951365044@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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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