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夜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三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三台山景区内
2.1.2建设规模: 包括但不限于东主入口区域、紫薇园区域、镜湖广场区域、海棠湾(高杆灯)、衲田村西往紫菱里方向等夜间游线范围内的亮化工程,灯具包括但不限于投光灯、串灯、萤火投影灯、水纹投影灯、草坪灯、庭院灯、线条灯、点光源、激光灯、高杆灯、水底灯、洗墙灯等,以及电线电缆、控制系统等达到竣工验收要求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额约26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25 日历天(含设计、图纸审查时间、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全过程)。
2.1.5付款方式:施工图经发包人确认且主要材料进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造价审核结束后付至审核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于保修期满付清(不计息)。
注:工程保修期为2年,灯具售后保修期为3年。 工程保修期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付质量保修金的60%,质量保修金余额待灯具售后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2.1.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
1、设计深度需要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宿迁市相关地区规范要求;
2、甲方的其它设计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相应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夜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东主入口区域、紫薇园区域、镜湖广场区域、海棠湾(高杆灯)、衲田村西往紫菱里方向等夜间游线范围内的亮化工程,灯具包括但不限于投光灯、串灯、萤火投影灯、水纹投影灯、草坪灯、庭院灯、线条灯、点光源、激光灯、高杆灯、水底灯、洗墙灯等,以及电线电缆、控制系统等达到竣工验收要求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设计【包括方案设计、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夜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及估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3.1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最低企业资质要求条件之一,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单位投标的,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2)设计单位投标的,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照明工程相近专业或电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机构印章),法定代表人出席同此要求。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7月13日 8:30至2019年7月17日 18: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携带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飞 联系方式:0527-88988618
联系地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2开标地点:宿迁三台山森林公园次入口(原建设指挥部)一楼会议室(三台山大道与玉兰路交叉口向东300米)
5.3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 |
宿迁三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三台山西次入口 |
地 址: |
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 |
联系人: |
朱波 |
联系人: |
赵飞 |
电 话: |
13812300659 |
电 话: |
0527-88988618、17606139995 |
2019年 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