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家铺子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项王故里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虞家铺子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项王故里景区

1.2工程规模:改造面积约1200平方米,造价约38万元

1.3工 期: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项目实施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造价审核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付清。该工程以招标人指定的造价审核机构作出的审定价款为工程款最终结算依据。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改造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B类安全员资格;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材料以投标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 4 8—2019 4 12日,830—1130 1400—1730

(二)获取地点:宿迁西湖上城西门向南50米(江苏四维)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人民币200/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四)须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身份证复印和原件)。

(五)报名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84329688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 4 15 15 00 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宿城区黄河南路288号项王故里景区办公区二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项王故里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宿城区黄河南路288号项王故里景区办公区

联 系 人:马亚飞

联系电话: 151612959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西湖上城西门向南50

联 系 人:徐扬博

联系电话:1340189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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