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苗木移植及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宿迁三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苗木移植及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三台山

1.2工程规模:约50万元。

1.3服务期:365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本项目各分项工程单独验收,半年付款一次,经审核单位审核后付上半年完成工程量审核价款的70%,服务期满付至审核价款的90%,余款待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一年)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息),付款时须按照建设单位财务要求提供付款资料。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2025年度绿化零星工程,内容包括草坪恢复,苗木移植(含梅园间苗、主游线提升、零星移植等),衲田画草花、黑麦草籽、苗木采购栽植等零星项目,具体以建设单位书面审批的指令单为准。

1.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下浮率不少于工程审核价款的5%,不符合此标准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实施限额为50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招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551509:00202552118:0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或微信获取,报名联系电话:18994956559(微信同号)。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52215:30

6.2开标地点:宿迁新盛街区4号院(念念大楼院内)

6.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三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三台山大道与枫杨路交汇处(路东侧)

联系人:臧波

 话:19105270401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103

联系人:赵春花

 话:0527-888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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